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张家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张家港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张教[2015] 3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张家港市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张教[2015] 41号),我校将于2015年开展五年一贯制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发展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体艺特长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自主招生组织领导
组长:葛敏亚
成员:邢卫东 朱劲松 孙华 刘秀萍 周雪峰
二、自主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及收费标准
自主招生计划占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共58名,各专业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总数 | 自主招生 计划 | ? |
? |
? | ? | 585 | 58 |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 | 90 | 9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 | 90 | 9 | ? |
会计 | 5 | 90 | 9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90 | 9 | ? |
国际商务 | 5 | 90 | 9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 | 45 | 5 | ? |
应用化工技术 | 5 | 45 | 4 | ? |
服装制版与工艺 | 5 | 45 | 4 | ? |
收费标准:前三年免学费,第四、五年按大专标准收费,其中文科类4700元/生﹒学年,工科类5300元/生﹒学年,艺术类6800元/生﹒学年。
三、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1.在籍初中三年级学生;
2.中考成绩总分预计在511分以上;
3.有相关专业特长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
四、自主招生实施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 2015年 5月 30日至 6月 3日,登录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网站(www.***) “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
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由所在初中学校核实该表信息后盖章签字,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包括相关专业特长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由初中学校统一于 6月 10日送到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58269668。
考生如报考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则不得报考其他学校,否则取消其自主招生参考资格。
2.材料审核
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名单,于6月15号前在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网站上公示。
3.综合测试
时间: 6月 23日上午8:30-10:30
内容:
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内容 |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艺术类 | 声乐、器乐、舞蹈、演讲、书法、绘画等 |
2 | 体育类 | 田径、球类等 |
3 | 创新能力类 | 科技制作(含动漫及游戏制作)、发明、软件运用及编程、创新作品等 |
考生选择其中一项,在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展示或测试,测试当天请自带器具,各类别测试地点详见当天校内公告。
4.填报志愿
时间: 6月 27日上午8:30-10:30
考生根据自主招生计划,到校填报志愿。
5.审核录取
(1)预录取
6月29日学校根据综合测试排名,按照自主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由市招办统一公布。
(2)正式录取
自主招生的正式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511分。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 7月 2日下午2:00前到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过期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自主招生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教代会代表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58269608。
3.初中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同时,相关情况将上报市教育局。
4.对在自主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如果苏州市或张家港市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