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及录取方案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分学科招生计划如下:
管理科学与工程4人、材料科学与工程 4人、特种经济动物饲养3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各学院(所)应成立由院所领导及专业负责人5-7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博士招生录取工作。
三、关于复试
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是为进一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察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1.复试小组:各院所应按博士招生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开展博士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主要由本学科博导、专家组成,成员一般应有正高职称,人数一般为5-7人。
2.复试形式:博士生复试以面试方式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方式进行。为确保面试的时间和质量,面试时对考生提出的问题应有一定的深度和数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并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3.复试内容: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着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创新素质,并进行英语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口语10分,专业面试90分。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四、关于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按专业划定初试合格线,上线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总分*60%。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招生院所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拟定录取建议名单和相应导师上报学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后予以录取。
原标题:2015年江苏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