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上报版,终章程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2015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在江苏省内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育改革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1合格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2、目前尚未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15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考报名手续。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 |
学费 |
1 |
520401 |
航海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90 |
5300元/年 |
2 |
520405 |
轮机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85 |
5300元/年 |
3 |
56040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20 |
5300元/年 |
4 |
550201 |
热能动力设备及应用 |
3 |
文理兼招 |
30 |
5300元/年 |
5 |
580120 |
内燃机制造与维修 |
3 |
文理兼招 |
30 |
5300元/年 |
6 |
520406 |
船舶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0 |
5300元/年 |
7 |
58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文理兼招 |
50 |
5300元/年 |
8 |
520416 |
海洋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0 |
5300元/年 |
9 |
520416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20 |
5300元/年 |
10 |
520602 |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
3 |
文理兼招 |
50 |
5300元/年 |
11 |
56040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0 |
5300元/年 |
12 |
520413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0 |
5300元/年 |
13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30 |
5300元/年 |
14 |
590108 |
软件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0 |
5300元/年 |
15 |
590302 |
移动通信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20 |
5300元/年 |
16 |
5902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50 |
5300元/年 |
17 |
520605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文理兼招 |
45 |
4700元/年 |
18 |
620505 |
物流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20 |
4700元/年 |
19 |
520403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50 |
4700元/年 |
20 |
520603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30 |
4700元/年 |
21 |
620203 |
会计 |
3 |
文理兼招 |
45 |
4700元/年 |
22 |
660108 |
商务英语 |
3 |
文理兼招 |
30 |
4700元/年 |
23 |
620113 |
产权交易与实务 |
3 |
文理兼招 |
30 |
4700元/年 |
24 |
520410 |
国际邮轮乘务 |
3 |
文理兼招 |
50 |
4700元/年 |
25 |
640107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20 |
4700元/年 |
备注:
1、因专业特点和就业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建议男生填报,要求无色盲色弱,听力不得低于5米。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半军事化管理配套的校服和所有公寓用品全部由学校免费提供。
3、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因用人单位需求以及专业特点,建议考生符合如下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举止端庄;
(2)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3)无色盲、色弱,听力不得低于5米;
4、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该专业的选拔范围。专业加试内容为:语言表达测试(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和才艺表演测试(考生即兴表演)。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1月20日
3、报名网址:http://zs.***.cn
4、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多可以填报6个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5、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银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45元,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联测免考以及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还需将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于2015年2月5日之前通过邮局EMS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jmizsb@***。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后,公示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联测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联测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为上机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表。
1、考核内容:
文化联测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
语文、数学、英语 |
上机测试+面试 |
(1)文化联测考试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总分400分):
(1)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为18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科以A、 、C、D四个等级公布,折算办法:A为60分, 为50分,C为40分,D为30分;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220分。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名单,依据文化联测成绩(满分为180分),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范围。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线单独划定,除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与职业综合素质同时进行。具体名单可于4月20日 后登陆学校招生网查看。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30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招生办考点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26日,考核地点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须按学校招生网站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费用,参加考核。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用为60元。
4、文化联测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到4A等级的考生,可免考文化联测,文化联测成绩以满分180分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到3A等级的考生,可免考文化联测,文化联测成绩160分计,考生若参加联测,成绩与政策性加分合计超过160分的,以高者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到2A2B等级的考生,可免考文化联测,文化联测成绩130分计,考生若参加联测,成绩与政策性加分合计超过130分的,以高者计。
(2)在文化联测前经体育、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免考文化联测,文化联测成绩以满分180分计。
(3)高中阶段获得县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可凭《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和获奖证书申请文化联测免考,经审核通过的,文化联测成绩以满分180分计。
(4)学校审核通过的获得校长推荐的考生,凭《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生”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经考生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写明推荐理由并加盖中学公章,可免考文化联测,文化联测成绩以满分180分计。
(5)因必测科目等级达到免考要求和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不需填写和提供免考申请表。其他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在4月26日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3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器乐、舞蹈 |
15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 |
15 |
合 计 |
30 |
注: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参加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选拔的考生,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在文化联测之前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特长生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15日,考试地点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须按学校招生网站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免考文化联测,文化联测成绩以满分180分计。
3、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考试内容及安排详见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和《2015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线。
2、录取规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政策性加分办法
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②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③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时总分加20分,获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④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10分,每1B加5分,所有加分累计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文化联测考试满分(180分)的,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计算。必测科目成绩以2014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计。
⑤高中阶段在地市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在省新概念作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⑥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若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5年2月5日之前通过邮局EMS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jmizsb@***。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2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校审核。
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校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
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zs.***.cn。 |
2月10日前 |
文化联测考试免考考生申请资料扫描件报送及资格审核(学校招就处邮箱:jmizsb@***) |
2月20前 |
附加分材料寄送及资格审核 |
3月15日 |
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 |
3月22日 |
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3月30日 |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
4月20日 前 |
在学校招生网上发布文化联测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
4月25日 前 |
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安排。 |
4月26日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
4月27日 |
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
4月29日 |
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
5月5日 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邮政编码:211170
招办咨询电话:400-828-1150,025-86176333、86176604
传真:025-86176007
联系人:秦老师、胡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cn
附件: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doc (36 KB) | |
2015-01-06 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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