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5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1日09:09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系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8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中心[2015]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3、2014级户籍在江苏省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14年预科生)。

二、贷款条件:

1、户籍为江苏籍学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本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参加注册入学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区县。

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各系必须保障品学兼优的欠费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申请。)

三、申请金额:每生每学年高8000元。

四、申请程序和时间: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n)按要求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导出申请表签字,连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经辅导员初审签署意见后,于5月18日前报送系审核汇总。

备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首先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号。

(二)各系于5月25日前将确认贷款的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三)学生资助中心在5月28日前将确认的学生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通过后打印《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并加盖公章,发放给已做续贷申请的学生。学生凭学院出具的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县级资助中心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于暑假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五、工作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要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要认真审核申请学生信息,保证各项资料完整规范。

2、各系要通过班会、班级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项惠民政策,使学生全面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3、各系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一方面在实施贷款时,要教育学生严格履行贷款协议,承担还款责任。另一方面,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毕业教育,将贷款政策与诚信教育密切结合,积极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珍惜个人征信记录,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4、各系要求学生必须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字迹工整、整洁清晰。凡因信息有误或模糊不清导致耽误申报工作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四、特别注意事项:

1、外省学生不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2014级预科生不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必须通过江苏省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请各系在5月25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


原标题:2015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手机版:2015年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