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社厅
湖北省技工院校国家免学费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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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的规定,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政策、资格的学校
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政策、资格是指经省、市人民政府教育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
二、国家免学费补助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城市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国家免学费补助资助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执行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基准,所需资金由中央60%、省财政40%比例分担。
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补助(二年制共补助4000元、三年制共补助6000元)。学校学费标准高于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可由学校直接向学生收取。
四、国家免学费补助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免学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补助申请表》;
3、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城市户口属贫困家庭的提供贫困证明(区县、镇街、村社区三级证明);
4、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5、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学校将免学费学生信息录入国家技工院校学生管理系统中待审批,纸质资料报省资助部门审批。
7、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
8、省资助部门将国家资助资金拨入学校资助专用账户,学校再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资助资金中抵扣。
湖北省技工院校资助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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