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
按照中央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湘组发 [2014]12号)的文件要求,自2015年起,“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相应更名为“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纳入《2014—2020年湘潭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计划用6年的时间,每年600人的招生规模,夯实农村人才队伍基础,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继续提供保障。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全市“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及2015年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市组通[2015]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就落实“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免试入学。招生对象主要为村委会现职与后备干部,乡镇企业现职与后备管理人员,养殖、种植专业户,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等,村站点操作员优先录取。根据年度招生培养计划,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村级党组织推荐、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初审、市委组织部审定的办法组织报名。湘乡根据市委组织部门审定的名单,确定预录名单,报省办理正式录取、入学、注册手续。
二、开设专业
根据我市农村实际需要,开设有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等 4个专科专业;开设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前教育等4个本科专业。
三、学习费用
学员学费由财政、教育、人社及个人共同分担。专科学员个人负担学费 2100元(1050元/年),教材费600元(300元/年)。大学本科学员个人负担学费3660元(1830元/年),教材费600元(300元/年)。
四、奖励扶持
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可以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解决学员个人负担的学习费用,对获得学历的学员给予适当的食宿、交通补贴。各地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扶贫工程,对学员给予必要的扶持。对于有志于开展种植、养殖的毕业生,有关部门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技术和信息支持。
五、报名方法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本科需带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照 8张及第一年的学费及教材费到湘乡报名,湘乡分春秋两季报名,各乡镇办可结合各自的培养计划,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分批报送专、本科学员培养。具体招生报名注册工作由湘乡负责。湘乡位于湘乡市红仑工业园湘乡一职校园内。2015年春季湘乡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日,秋季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咨询电话:0731-56766117。
六、有关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将“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推荐工作;培养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基层党建和组织工作考核的重内容。
附: 2015年各乡镇办事处招生计划分配表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
2015年 1月20日
附件:
2015年乡镇办事处“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招生计划分配表
单 位 | 2015年招生计划(人) | 备注 |
东郊乡 | 10 | |
龙洞镇 | 6 | |
梅桥镇 | 10 | |
泉塘镇 | 10 | |
育段乡 | 8 | |
山枣镇 | 10 | |
栗山镇 | 5 | |
虞唐镇 | 7 | |
中沙镇 | 5 | |
潭市镇 | 10 | |
棋梓镇 | 7 | |
毛田镇 | 8 | |
壶天镇 | 9 | |
翻江镇 | 9 | |
月山镇 | 15 | |
金薮乡 | 8 | |
白田镇 | 9 | |
金石镇 | 6 | |
东办 | 3 | |
昆办 | 2 | |
望办 | 1 | |
新办 | 1 | |
合计 | 1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