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补充说明
1、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体科字〔2014〕190 号)文件精神和
《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我校生源情况,结合我校运动项目发展需要,经体育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需增加6人,已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2、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我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文化总分(文件规定一级文化成绩加30、健将加50)基本控制线为308 分,体育专项成绩低控制线为55
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成绩70%
进行综合评价,按各项文体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拟录。
3、终的录取结果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各项拟录取情况如下:
报考专项 | 男 | 女 | 人数 |
篮球 | 6 | 4 | 10 |
排球 | 4 | 4 | 8 |
乒乓球 | 2 | 1 | 3 |
田径 | 6 | 5 | 11 |
网球 | 2 | 3 | 5 |
游泳 | 4 | 7 | 11 |
羽毛球 | 3 | 1 | 4 |
足球 | 8 | 1 | 9 |
合计 | 35 | 26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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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