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 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