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申请审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林学院制订本院《201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研究招生实施细则》。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学习,考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招生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学校与学院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初选、学院复选及研究生院审批五个环节,录取后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三、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资格审查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执行,申请者材料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经研究生院和林学院共同资格审查后,在林学院主页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
四、申请审核制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要求
1、学院今年计划招收不多于4个“申请审核制” 博士生;
2.每位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只能接受一位申请审核制考生。考生报考时,请务必及时联系拟报考导师;
3.考生需与导师达成双向选择,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选拔程序
(一)初选
由 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满分100分,其中英语能力20分、科 研潜质50分、基本素质30分),实行每位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去掉高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 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进入复选的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于2015年1月16日前在林学院主 页公布。初选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复选阶段。
(二)复选
1.笔试
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2.英文使用能力
阅读翻译英文文献(5分钟),满分100分
3.学术报告
考生以PPT形式介绍本人的简历、在学期间研究工作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结果、发表论文情况、未来工作设想以及取得其他成绩等,工作小组成员随机提问(10分钟),满分100分
六、成绩公布和确定拟录取人选
学院在林学院主页公布所有复选考生的初选成绩、复选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初选成绩(40%)+笔试成绩(15%)+英文使用能力成绩(15%)+学术报告成绩(30%)。根据学院招收不多于4人的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和前述导师招生要求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2015年1月2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2015年1月31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林学院举报电话
电话:85280255联系人:林老师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85280066(研招办)、85281301(纪委);
E-mail:yzb@***.cn(研招办)、jjjc@***.cn(纪委)。
林学院
2014年11月18日
原标题:2015年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