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高职单招指导精神,规范我院单招考试行为,探索具有我院特色的高职单招考试形式,现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性质和目的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是高中、中职层次考生,升入高职层次的选拔性考试。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遵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考试程序、标准、要求组织实施。
(一)高中毕业生参加文化基础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文化基础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时间为90分钟,考察考生对语文、数学、外语基础知识的基本掌握情况。
(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时间为60分钟,考察考生的文化基本素能。
三、组织实施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方式
由学院聘请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细则》执行。
(二)考试组织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制定《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三)考试时间
4月12日上午9:30-11:00文化基础。
4月12日下午15:00-16:0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评卷
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四、考试结果运用
(一)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成绩和排名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4月30日前,我院单招录取数据报河南省招生办,待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同时邮寄录取通知书。
原标题:2015年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