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语文》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是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三校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为招收对象的选拔性考试。学院将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劳、心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及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范围 根据《语文考试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以高中阶段课程改革国家规划语文新教材为主要的命题范围,考查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和语文素养。 三、考试内容要求 (一) 语文基础知识 1、语音。 1)掌握汉字的正确读音及拼写规则。 2)能辨析常见的多音字、形似字和其他易误读字的读音。 2、汉字。 1)书写工整规范。 2)区别和掌握常用汉字的形、音、义,不写错别字,能辨析错别字。 3、词语。 1)正确理解和运用常用词语(包括成语)。 2)能辨析运用常见的多义词、同义词、反义词。 3)能辨析常用词的感情色彩。 4、句子。 1)掌握常见单句和复句的基本结构,正确使用常用复句(并列、递进、选择、承接、转折、因果、假设、条件等)的关联词语。 2)能辨析常见病句。 5、修辞。 1)掌握常用的修辞方法: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反问、设问。 2)注意词语锤炼和句式的选用和变换。 6、标点。 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顿号、逗号、分号、问号、引号、省略号、破折号、书号、连接号等。 7、文学常识。 了解文学史常识,识记文学体裁常识。默写国家规划教材要求背诵的名句名篇。 (二) 阅读 1、现代文阅读。 1)正确理解重要词语、句子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含义和作用。 2)能整体把握文段的内容及作者的思想感情。 3)能理清文章的写作思路,概括文章的中心意思,划分文章的结构层次,摘取文章的要点。 4)能准确区分文体,理解记叙、描写、抒情、议论、说明等表达方式在文章中的作用。 5)能掌握记叙的要素、记叙方法、描写方法。掌握议论文的三要素,论证方式及常用论证方法。掌握说明文的说明顺序、说明方法和被说明事物的特征。 2、文言文阅读。 1)了解常见的文言实词的含义和常见的文言虚词的用法,以及与现代汉语不同的文言句式。 2)正确理解文章思想内容,能结合教材中的古代诗文了解相关的文化常识。 3)阅读浅易的文言文,能正确翻译文言句子。 (三)写作 1、应用文。 掌握常见应用文体的基本格式,能掌握写便条、单据、启事、书信、通知、计划、总结、说明书、记录、求职信、应聘书等等常用应用文的写法。能辨析文体格式的错误。 2、大作文。 1)能根据题目要求灵活运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和说明等表达方式进行写作。 2)作文符合写作的一般要求: 切合题意,中心明确。 思想健康,感情真挚。 内容充实,选材得当。 层次清楚,结构完整。 文辞优美,语言通顺。 书写规范,标点正确。 符合文体要求。 四、考试能力要求 要求测试考生的识记、理解、综合分析、表达应用和鉴赏评价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次: (一)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基本的层级。需要识记的主要内容有:字音、汉字、词语、句子语言表达和文学常识等。 (二)理解 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主要考查正确领会词句在具体语境中的含义,把握关键语句在文段中的作用的能力。 (三) 综合分析 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理解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主要考查从整体把握文段内容,概括文章中心,分析文章结构,把握作者写作思路,归纳要点,对文中的主要信息材料进行辨别、筛选、摘要和分类等能力。 (四) 表达应用 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综合分析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五) 鉴赏评价 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综合分析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主要考查初步鉴赏文章的思想内容和语言表达技巧,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的能力。实际测试中这五种能力有时是相互联系的,高层次的测试水平常常包含了低层次测试水平的要求。在考试中五个能力层级均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五、考试形式 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限定用时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六、试卷结构 (一)考试能力分布 识记约10% 理解约25% 综合分析约15% 表达应用约45% 鉴赏评价约5% (二) 知识内容分布 基础知识约20% 阅读约40% 写作约40% (三)题型分布 客观题约25% 主观题(含作文)约75% (四)试题难度分布 容易题约40% 较容易题约30% 较难题约20% 难题约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