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取得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二)业绩要求:
参加中级照明设计师培训、鉴定的的学员,须提供至少三项能展示自身业务水平的照明工程代表作品及其资料(主要包括: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2. 设计方案)。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96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的教授,设计、研究部门的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照明设计方案制定及资料收集;照明设计原理及方法;照明设计施工技术与验收规范;照明设计项目管理与培训等。
三、鉴定方式
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需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三种方式进行鉴定。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综合评审采用答辩方式。考试、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四、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经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五、培训费
培训费为人民币6500元/人,(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上机实训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等)。
六、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以开班为截止时间)
七、报名办法
携带以下资料到规定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五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
3.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地址:合肥市曙光路3号水安股份大厦2楼合肥中山学校
报名电话:0551-62664006 62675070 周老师
邮箱:@***
邮 编:230011
九、培训、考试时间: 2015年8月17日-9月2日
十、培训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3号水安股份大楼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