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2408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单独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计45个专业,招生计划为2160名,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五、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航空服务专业学生须在录取之前按民航体检中心标准单独进行体检。
六、招生范围
2015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报名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
七、具体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航空服务有关专业考生形象要求:(1)航空服务和艺术表演(航空服务方向):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3CM,形象气质佳,矫正视力C表0.7以上;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2)航空服务(安全检查方向):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160-175CM,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八、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其中每科一张卷,语文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数学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两科考试时间共计120分钟。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考生必须参加语文科目的考试,但是考生可以自愿选择用数学和英语两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用数学和英语两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的申请程序和具体折算办法严格按照省考试院的规定确定。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面试满分为400分。
3、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河北省该专业类联考,考试、录取等程序严格按照省内有关规定执行。
4、免试入学
对于中职考生,如考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由教育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中之一的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录取。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九、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生,住宿费500-600元/年/生。
2、个别专业涉及企业的培养及其它费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十、录取原则1、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分数与文化水平考试分数之和得
出考生总分,进入录取阶段。
2、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
3、在录取阶段,可以根据考生的意愿,录取到考生未填报的专业。
4、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十一、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经考试、考核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核准的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