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加快形成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5号)要求,结合院校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同意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77所高校部分专科专业在2015年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院校名单及招生专业详见附件)。现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形式。各有关院校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高职单招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规范程序,严格操作。要按照教育部“阳关高考”的有关要求和招生章程,完善工作程序,确保考试招生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践行招生承诺,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广告)要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方可用于招生宣传,集中审核时间定于3月11日至3月13日。
三、要深入探索,试点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是高职单招的主要评价方式。各试点学校要根据自身条件、招生专业特点和招生对象等,研究探索与现代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省教育厅将选择部分试点院校,分别采取不同的“职业技能”考试办法,为下一步全面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做好基础性工作。
各试点学校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12日。各试点院校要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3〕48号)要求上报数据及材料。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附电子版,上报表格见附件2)5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
附件:2015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及招生专业名录
2015年3月4日
附 件
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
试点院校及招生专业名录
院校名称 | 招生专业 |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整形技术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物流管理 |
会计电算化 |
建筑工程技术 |
市场营销 |
室内设计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器人方向) |
模具设计与制造(含3D打印方向)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机电一体化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