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0 E2 V; ~' y. B8 _0 Y4 `" p Z( `一、指导思想
2 _* _; f3 [" J! N6 l$ M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 E+ N& Y( ]7 ]1 z e& C% k! y二、复试组织管理
0 i- i$ i' w5 ^2 U3 C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复试工作按四个分小组进行:①文艺学、审美文化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组;②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组;③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组;④语文课程论、学科教学(语文)组。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2015年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文学类,一区)。
四、复试比例
2 K1 P# F9 Z. u( D3 ~! E实行差额复试。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必须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套(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另请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资格审核由研究生处负责。
(二)资格审查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7办公室)。
(三)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缴100元加试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收取。
(四)复试报到:审核合格考生,请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于4月2日(8:00-17:00)到我院报到登记(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
六、* n3 \. }/ H3 j0 r5 f1 K9 T' t0 W; Y9 S @* f, c; t6 Y%5 D2 l- V. M& u, S8 U4 [: g" o9 e( }$ R& ^0 z* I% {( w! z% `9 y3 d8 S2 j4 d4 g: j4 c' Y D" d# q+ h8 i* H' z6 W0 K9 \: H7 D6 h! f2 |& y5 t5 n& {8 G1 n! X W* n/ S; ~* i, L+ [) ^- D* U8 B5 u; v! R: g) D4 A+ b4 t; |3复试内容和形式
- Y N: W7 }0 Z. h4 d$ g, v, ^$ Y- f' b1 [' K, z( f7 `1.1 L, m+ B4 [, P- v5 D4 M专业课笔试。科目以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面试,口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
3.综合面试(含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注: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的顺序由面试前抽签决定,抽签地点即综合面试的地点)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3 f5 ?# Z* T. j/ Z(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z* e2 ~2 K, R e5七七4 {! C) E& `2 j# p! `七、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届时见文学院一楼展板、五楼公告栏处)
1.专业笔试
地点:所有考生专业笔试地点安排在教育大楼1208教室。
2.专业面试及外语测试:
(1)文艺学、审美文化与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组:
候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文艺学重点学科办公室(21A412)
(2)中国古代文学、地域文化与文学组:
候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会议室(
(3)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组:
侯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模糊语言会议室21A409
(4)语文课程论、学科教学(语文)组:
侯场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学生办公室活动室(
复试地点: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党员活动室21A415
(5)外语测试与专业面试同时间段进行。进行外语测试和专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可自由灵活选择(由于语文课程论与学科教学(语文)两个专业的学生专业面试安排在下午时间段,故请以上两个专业学生合理安排外语复试时间)。
地点:所有考生外语测试安排在人文大楼A座·文学院21A603教室。
注:各专业考生务必于4月3日上午8:15到相应的专业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请听从复试小组老师安排。请大家按抽签顺序在候场室等候。
3.加试考试:
地点: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21A503
八、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经我院复试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综合成绩。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7 m1 G- Q4 k+ a- f( q" W& f+ U6 d- Q$ y# j2 V3 I
$ q4 \/ J# E; I: b6 h" B; f* ]- M8 E# Q0 O9 \! D% p' A) W0 X$ ! y+ {! Z. P' o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九、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