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将继续实施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为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办学特色。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长助理担任,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选拔,培训后上岗。
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服务组、新闻宣传组。
(1)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考生报名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3)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制定、审核和保管,包括命题、制卷、考务、阅卷、登统、保管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方面在内的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
(4)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单招考试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5)后勤服务组(责任部门:总务处和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办公室和招生办)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公布学院的招生、录取等等相关信息。
三、招生范围
凡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学院各专业报考男、女生比例不限;考生科类不限;身体健康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四、填报志愿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五、考试安排和内容
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内容由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由学院制定考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1、考试内容:分为文化水平考试部分(笔试)及综合素质能力考试部分(笔试)
2、考试时间:
4月25日上午08:30-10:00(周六)文化水平考试部分;
4月25日上午10:30-12:00(周六)综合素质能力考试部分;
3、考试办法:
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综合素质能力考试部分试题总分200分。综合素质试题由符合学院自身特色的人才选拔机制结合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创新思维、应变能力、知识技能等基本素质。命题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考试命题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考试命题。
六、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组织:按照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2015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要求,制定《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考试方案》,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全面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违纪舞弊通报制,督查考场纪律和保密工作。各考点在考前要对主考、监考及考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明确职责,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一切纰漏。对违纪舞弊事件要坚决查处,对涉案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制定《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
考点要按相关规定做好试题的运送、保管等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和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标准设置考场,每场30人。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桌子须反向摆设,前后左右间距80公分以上;课桌编号,考生对号入座,不得互换座位。每考场设主监考1人、监考1人。省教育主管部门对考试情况进行监督,学院派专人巡视考场。
3、评卷、登统、复核: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要加强对阅卷、登统人员的事前培训,强化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要坚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阅卷、登统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确保无误。我院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的考生答卷,组织学科专家进行复核,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如成绩有误需要更正,经院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由考务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和信息管理人员同事审核签字、上报。
4、试卷保存:考生试卷、答卷(卡)保存到2015年年底。
七、录取
录取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部分和综合素质能力考试部分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同分时按综合素质、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录取。对于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对于二志愿征集录取的考生成绩认可其他院校的单招考试成绩。
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向社会公示。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八、免试资格
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上考生具有免试入学资格,报考试院录取备案。
九、毕业生待遇: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及报到证由河北省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北路11号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050091
学院网址:www.***.com
联系电话:0311―89653566、89653588、89653599、83803460
传真:0311―83831598 0311-89653566
邮 箱:hbcsxy @***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附件一: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附件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招生简章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