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于2015年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确保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确定目标,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录取组(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准考证的发放;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相关文件的拟定;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组织笔试和面试工作;负责准考证的制作;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表1。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2015年在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招生考生。
2.室内装饰设计专业只录取普通高中且参加2015年美术联考的考生,其他各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3.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四.填报志愿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4月10日10时至4月14日10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校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五.交费与领取准考证
1.交费
已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须于4月18日9时至4月21日18时,凭考生号和姓名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测试费100元,收款单位为河北地质职工大学,缴费代码为:7100439,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行缴费,也可在4月25日前到我校财务处现场交费。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特殊情况可与学校学生工作处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请考生务必注意。
2.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4月23日、24日到学校学生工作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报考证;
(2)已通过网上缴费的同学还需带银行代收费凭证。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织考试、评卷与成绩登统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我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文化水平考试(笔试):2014年4月25日9:00-12:0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时间:2014年4月25日13:30开始
考试地点: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2.考试内容与方式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80分钟。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总分300分,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命题
在由学校纪检人员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监察组的监督下,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5.评卷
由学校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
七.免试及免考政策
1.免试资格
(1)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于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700分计算。
(2)对于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三等奖以上(不含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中级工(或相当职业资格)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于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675分计算。
(3)对于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应届毕业生,可免于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按675分计算。
2.免考
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任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高中会考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可取得相应科目的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135分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4月24日前到我校学生工作处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证明,待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合格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1)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一志愿录取结束时如仍有空额计划,向全省一志愿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认同其他院校的单招考试成绩,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直到录取结束。
(3)如考生在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有一项缺考则不予录取。
2.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缺额院校二志愿,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
4.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督导检查
纪检监察组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十.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招生简章见附表2。
十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安 排 |
|
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n),网上填报单招志愿 |
|
考生到建设银行交费,或于4月25日前到我校财务处现场交费 |
|
至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学生工作处现场领取准考证 |
|
笔试、面试 |
4月27至28日 |
登统核实成绩,学校网站公示,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学校学生处联系 |
|
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
|
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
|
将录取信息通知考生,邮寄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01号,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电话:0311-83605154、83633725
传真电话:0311-83633725
备注:我校所有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
附:1、河北地质职工大学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河北地质职工大学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附件1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专 业 名 称 |
学制 |
计划 |
学费 |
(年) |
(人) |
(元/年) |
||
1 |
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 |
3 |
35 |
5000 |
2 |
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 |
3 |
35 |
5000 |
3 |
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
3 |
45 |
5000 |
4 |
矿山地质 |
3 |
35 |
5000 |
5 |
水文与工程地质 |
3 |
45 |
5000 |
6 |
钻探技术 |
3 |
40 |
5000 |
7 |
工程地质勘查 |
3 |
45 |
5000 |
8 |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 |
3 |
40 |
5000 |
9 |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
3 |
45 |
5000 |
10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60 |
5000 |
11 |
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 |
3 |
35 |
5000 |
12 |
工程造价 |
3 |
60 |
5000 |
13 |
安全技术管理 |
3 |
45 |
5000 |
14 |
室内设计技术 |
3 |
30 |
5000 |
15 |
会计电算化 |
3 |
40 |
5000 |
16 |
会计与审计 |
3 |
40 |
5000 |
17 |
财务管理 |
3 |
30 |
5000 |
18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3 |
35 |
5000 |
19 |
物流管理 |
3 |
25 |
5000 |
20 |
市场营销 |
3 |
25 |
5000 |
21 |
电子商务 |
3 |
25 |
5000 |
2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35 |
5000 |
23 |
室内装饰设计 |
3 |
25 |
5000 |
24 |
旅游英语 |
3 |
25 |
5000 |
|
合 计 |
|
900 |
|
附件二: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901号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01号
国标代码:50139
报考条件:
1.2015年在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招生考生。
2.室内装饰设计专业只录取普通高中且参加2015年美术联考的考生,其他各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3.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一、录取规则:
1.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一志愿录取结束时如仍有空额计划,向全省一志愿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认同其他院校的单招考试成绩,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直到录取结束。
3.如考生在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有一项缺考则不予录取。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缺额院校二志愿,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
二.免试及免考政策
1.免试资格
(1)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于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700分计算。
(2)对于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三等奖以上(不含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中级工(或相当职业资格)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于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675分计算。
(3)对于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应届毕业生,可免于文化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按675分计算。
2.免考
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任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高中会考成绩达到 等(含 等)以上,可取得相应科目的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135分计算。
三、收费标费: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四、学历证书:颁发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五、我校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生
3.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400/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年/生
4.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3000元/生
邮政编码:050081
咨询电话:0311-83605154、8363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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