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参加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的同学:
请注意!
大家参加复试后,请到研究生部办公室(弘正楼516室)领取调档函。
(1) 被我校录取的同学可以以此“调档函”为依据,调取档案;
(2) 未被我校录取的同学,“调档函”自动作废,请自行销毁;
望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