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
体育类专业技能考试标准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体育类专业技能考试设身体素质考核和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两个部分,共300分。
一、身体素质考核占180分。身体素质设 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 2千克)三项必测考试内容;
二、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占120分。
一、身体素质考核办法
1.考试项目及比例
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三项,每项分值均为60分。
考试内容 | 权重 | 分数 |
100米跑 | 33.3% | 60分 |
立定三级跳远 | 33.3% | 60分 |
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 | 33.3% | 60分 |
2.考试办法与要求: 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三个项目分别按新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裁判方法执行。其中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采用铅球投掷圈和落地区(不安装抵趾板)。
100米跑:第一次起跑犯规给予警告(向所有考生出示黄牌),第二次有人起跑犯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向该考生出示红牌),如是裁判原因可以出示绿牌。
立定三级跳远:每位考生在考试前可以按序练习一次。正式考试每位考生可试跳3次,按照一轮结束后再进行第二轮,依次类推。
动作要求:两脚左右站立,第一跳和第二跳单脚落地,第三跳必须双脚同时落入沙坑。
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
每位考生在考试前可以按序练习一次。正式考试每位考生连续试掷3次(成绩远度插小铁旗显示),三次投掷结束后,丈量成绩,正式成绩以三次中好的一次成绩作为后记录成绩。
动作要求:
①面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站立,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
②两手持球,由头后经头上方向前掷出;
③球出手时,脚不得触及投掷圈上沿或圈外地面;
④实心球落地后,从后半圈走出。
二、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办法
根据考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部门或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的名次和体育部门认定的相关资格证书等级,直接认定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
未取得省级以上比赛成绩且未获得相应的体育部门认定的体育行业等级证书者技能成绩认定为不合格,成绩记为0分。
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体育类专业联考委具体负责相关技能成绩认定工作。
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对照表
类 型 分 值 | 全国比赛 | 省级比赛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 社会体育 指导员证书 |
120 | 第一名 | | 健将 | | |
115 | 第二名 | | | | |
110 | 第三名 | | 一级 | | |
105 | 第四名 | 第一名 | | | |
100 | 第五名 | 第二名 | | | |
95 | 第六名 | 第三名 | | | |
90 | 第七名 | 第四名 | 二级 | 一级 | |
85 | 第八名 | 第五名 | | 二级 | 国家级 |
80 | | 第六名 | | 三级 | 一级 |
75 | | 第七名 | | 四级 | 二级 |
70 | | 第八名 | 三级 | 五级 | 三级 |
备注:
1.全国比赛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
2.省级比赛是指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
3.全国冠军赛成绩认定较全国比赛成绩降两档进行核算;
4.各单项俱乐部举办的各类比赛成绩不予承认;
5.获奖项和证书多的考生,以分值高者计分,不累积计分。
原标题:2015年淮安市淮阴区职教中心对口单招体育专业技能考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