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精神,2015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将试行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及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将安排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150人。其中,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50人,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专业100人。 二、报考条件 本人及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在正安县、务川县、道真县、威宁县、赫章县、三都县、黄平县、从江县、黎平县、雷山县、丹寨县、望谟县、册亨县有常住户籍,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或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生方式和报考办法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实施单独招生。 报考办法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布的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四、相关资助办法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新生入校后享受以下资助: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成绩位列全班前10名的学生免除学费;3、优先享受企业定向资助。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新生入校后享受以下资助: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减免部分学杂费;3、享受化工学院“服务开磷、订单培养、工学结合、量身打造”订单班学员生活补助。 五、工作纪律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及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要制定有关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报考条件、报考时间和方法、报考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十公开”和信息公示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对招生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