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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5年04月23日17:06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面向贵州省进行自主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是由全球十大华人经济领袖、201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台湾首富(2011年《福布斯》排行榜)王雪红陈文琦夫妇秉承其父王永庆先生的教育扶贫理念,于2009年捐资在贵州创办的一所公益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院校代码:14371;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惠水县百鸟河景区。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110人。

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酒店管理

3

15

6500

旅游管理

3

15

6500

会计

3

5

6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

6500

应用电子技术

3

5

6500

茶艺与茶叶营销

3

10

6500

工艺美术品设计

3

35

6500

康复治疗技术

(*限招盲人或视障学生)

3

20

7000

四、招生对象:
    1.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考生应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应往届三校(中职校、技校、职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具有同等学历的盲人。报考人员须是持有各省、市级残联核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能独立生活和学习的视障类残疾人员。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根据考

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0日—4月5日

考生网上报名:登录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Default.aspx,在线进行志愿填报,或者电话报名

4月7日—4月10日

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考试地点

4月11-12日

面试

4月15日

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及公示

4月20日

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5月10日前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七、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面试时间
    1.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3月10日—4月5日登陆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Default.aspx)在线进行志愿填报。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自主招生章程,并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文理不限。
    2.面试时间
    考生于4月11日到考点领取准考证,4月11-12日两天参加面试。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给予6500元新生奖学金,可冲抵学费。对贫困盲人学生实行“三免三提供”的助学方式,即对贫困生免除学费、书籍费、住宿费,提供生活费、学习用品、每年寒暑假往返学校与生源地1000元以内的交通费。

九、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盛华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QQ: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854-6323333 
    学校网址:http://www.***/Default.aspx 
    十一、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十二、其他
    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盛华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八日


原标题:2015年贵州盛华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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