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试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试行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黔招普[2015]13号),2015年贵州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具体执行。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是2011年由贵州开磷集团、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息烽县人民政府、贵阳市科技局四方,按“政、校、企”联办,“教、学、做、研”相结合模式组建,具有“校中厂”、“厂中校”鲜明特征的创新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特色分院。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院长为主要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举报申诉电话:0851-87981934。
三、招生对象:
1.本人及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在正安县、务川县、道真县、威宁县、赫章县、三都县、黄平县、从江县、黎平县、雷山县、丹寨县、望谟县、册亨县有常住户籍,具有2015年贵州省普通高考考试资格的应、往届理科高中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贫困地区的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会考成绩8科C及以上;学业成绩达不到的,以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三校(中专、中技、职高)考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统考。
四、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学制
|
学费
|
人数
|
备注
|
1
|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
3年
|
3500元/年
|
100
|
|
合 计
|
|
|
100
|
|
五、优惠条件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彰显“服务开磷、订单培养、工学结合、量身打造”的办学特色,贵州开磷集团秉承服务社会,有效解决省级贫困县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就业问题,经省厅批准,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2015年试行面向上述13个贫困县贫困家庭子女单独招生,优惠条件如下:
1、校区生活、住宿、教学等条件优越,每间教室都配备多媒体设备、饮水机、电风扇、暖气等,微机室向学生免费,寝室水电、上网、暖气均免费。
2、在校生可享受开磷集团提供的就餐补贴等准职工待遇。理论学习期间,每人每月只需交100元(不足部分由开磷集团补贴),每天即可享受绿色卫生、营养达标的自助餐(早,中、晚三餐)。
3、开磷集团负责安排实习实训和技能鉴定,其间实习单位提供生活补助和顶岗补贴。
4、对于特困学生,可减免学生住宿费、书费。
5、新生进校两周内,组织学生签订学院、企业及学生 《订单培养、定岗就业》三方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取得毕业证和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的毕业生,开磷集团安排就业;如毕业不为开磷集团服务,须按协议承担违约金。
六、录取原则
(一) 单独招生考核方式为: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考试针对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8科C等及以上的,提供高中学业成绩单,可免予文化考试;各专业按要求安排相应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按照考生各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考试(测试)内容及时间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教师及行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文化考试部分由学院单独封闭命题,单独组织考试和评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大纲在3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文化考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9:00-12:00。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4月18日13:30-16:00。
(三)专业录取要求: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斜视,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子女优先录取。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专业男女生比例为:4:1。
(四)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录取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等同待遇。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或放弃录取并在4月30前办理完退录手续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五)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单独招生考核时间安排:
3月30日-4月15日 考生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有8位数字报名号)、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1张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会考(毕业)成绩单,填写《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告知书》,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4月15日-4月16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和考核办法(时间、地点、科目);
4月17日-4月20日 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材料)到学院按照专业要求参加考核(4月18日文化考试、面试、测试);
4月20日 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月21日 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月25日前, 经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4月26日- 4月30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贷款、减免部分学杂费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九、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
李老师:0851-87589007
陈老师:0851-87589352
2、各县招生报名电话:
正安县:
务川县:
道真县:
威宁县:
赫章县:
三都县:
黄平县:
从江县:
黎平县:
雷山县:
丹寨县:
望谟县:
册亨县:
学院网址:http://www.***.cn
邮政编码:550081
十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十二、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