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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中院校名称含有“南京师范大学”的几所高校的说明

  2015年06月25日06:47  南京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条件的2008年前入学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位证书,根据教育部25号令,2008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将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

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98048

网址:http://zbzs.***.cn

官方微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于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南京师范大学是学院的办方(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管理),泰州市人民政府是投资方(负责校园建设)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毕业文凭,2008年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将授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位

咨询网址:www.***.cn/zs

三、 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根据中办发[1999]24号文件精神,于2000年3月,经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由南京师范大学与江苏省人民武装学校联合办学,共同创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学院现开设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含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物业方向)。学生在人民武装学院学习,毕业时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毕业文凭(证书上注明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本科班,盖发南京师范大学印章),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取得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注明南京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本科班,盖发南京师范大学印章)。

校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定坊社区陈家洼128号

咨询部门:人民武装学院学生工作处(办公综合楼1楼119室)

咨询电话:025-52891066、52895005 

总    机:025-52891599、52891145、52891965 转848、841、842分机

院招办E-mail:rwzzc@*** 

网  址:http://www.***

四、 南京师范大学浦口校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原江苏教育学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原江苏教育学院)2015年继续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生。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原江苏教育学院)普通本科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以南京师范大学浦口校区名义招生,专业为教育技术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编导、历史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12个专业,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原江苏教育学院)为办学主体,负责新生的录取工作,承担日常教学、学生管理任务。2015年入学的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毕业文凭(注明“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注明“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合培养”)。

 址:www.***.cn

五、我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本一批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该专业第四学年起赴英国学习,国外学费另算。该专业不可以转入我校其他专业。在国内完成全部培养计划后,颁发南京师范大学(中英合作办学)毕业文凭并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原标题:2015年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中院校名称含有“南京师范大学”的几所高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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