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榆林学院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关于做好2015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1号)文件精神,经省招办批准,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专业为护理,教学地点在榆林卫校。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生信息确认
确认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4月1日至2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考生考场安排以现场确认信息为准,根据确认信息人数和考生类别即时编排。
二、综合测试和面试
1、测试时间:2015年4月3日上午8:30--12:00面试,下午15:00--16:30笔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同时进行。
2、测试内容:
(1)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主要内容:专业适应性测试、人际关系适应性测试、心里素质测试等;面试主要内容:仪表仪态、表达能力、基本知识提问等。
(2)“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进行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护理相关知识、紧急急救措施、护理器械简单操作等。
3、综合评价总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评定办法严格执行《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7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13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60分)+面试(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 为8分、C为6分、D为5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 为110分、C为90分。
(4)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有专业适应性测试、人际关系适应性测试、心里素质测试等内容,由我校阅卷专家给出成绩。
(5)面试成绩:仪表仪态、表达能力(2分钟自我介绍),基本知识提问等,由我校面试专家给出成绩。
(6)“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满分150分)+职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100分)+面试(50分),全部由学校组织测试,由我校阅卷专家给出成绩。
三、预录取
预录取时间:4月8日----4月10日。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1)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坚持按考生报名志愿录取,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2015年4月10日前,榆林学院招生就业处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于4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4月10日---4月14日期间,通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或榆林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公示信息,进行成绩、预录取名单查询。
五、考生注册
考生注册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21日,地点在招生就业处。考生注册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进行录取信息确认。
六、正式备案
2015年4月29日至30日,由招生就业处向省招办为已注册考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
省招办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后,我校于4月29日----4月31日发放榆林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新生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入学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规定时间内到榆林卫校报到,办理入学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未尽事宜由榆林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榆林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