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现转发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对江苏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复试程序工作,以备检查。
关于对江苏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各招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和江苏省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省教育考试院将成立江苏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对我省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巡视督察,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与有关招生单位商定。
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