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具有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按照《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5〕31号)文件规定,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我院具有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资格,有关信息如下:
一、学院有关录取的信息
1.学校代码:13829
2.学校名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3.联系电话(招生办):0771-5600381 0771-5600160
4.学院网址:http://www.***
二、志愿填报
(一)报名资格。截至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且达到我院录取要求分数的考生具有报名资格。报读专业、成绩要求等信息可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填报办法。9月6日至9月8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密码,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站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如有考生丢失密码函,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重设密码。
三、录取及查询
(一)录取。9月9日至9月13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及我院进行投档、阅档、预录取、录取检查、打印录取名单,填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高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于9月13日结束。
(二)结果查询。9月13日起,考生可通过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查询方式查询综合评价录取结果。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201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