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执行高考阳光政策,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除了物价局批准收取学杂费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我校没有委托校外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参与或代理我校招生工作,请广大家长和考生提防,以免上当受骗。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政策历来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便于社会各界、各考生家长、考生了解和咨询我校的招生情况,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特意开通了官方QQ群和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解答咨询。现向社会各界、各考生家长、考生公示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电话及咨询QQ群,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均不予以认可,提示社会各界、各考生家长、考生需慎重对待,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近期发现有不法份子,冒用我校招生工作人员,骗取考试信息或承诺录取,要求给予报酬等。如有人员冒充我校工作人员请向我们举报。如是我校学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分;如违返国家相关法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另外,请我校热心的同学注意!谢谢你们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支持,很感谢你们对报考学生的引导和解答,但因工作需要,为防止不法份子趁机浑水摸鱼,损害考生和家长利益,今后考生的咨询和解答工作统一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统一解答,请让报考学生向招生就业处咨询。感谢大家的配合!
我校招生办特将招生就业处招生QQ群及办公电话公示如下:官方QQ群:报考广外(群号为:58985937)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电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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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广西外国语学院关于招生就业处招生QQ群及办公电话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