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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04月19日11:34  东盟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东盟学院简介

(一)成立时间与定位

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成立于2010年5月,其定位是“学术研究型政府培育学院”。东盟学院将致力打造成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从事东盟事务高端人才培养的摇篮,发布东盟信息的权威机构。

(二)建设步骤

两年打基础(2011-2012),建成广西重点研究基地、省部共建研究基地;五年上水平(2011-2015),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成博士后流动站;八年创品牌(2011-2019),形成国家级研究基地,国际知名。

(三)学科建设与师资力量

学科建设方面:(1)东盟学院现有三个硕士点培养学生:国际关系学、东盟研究、中国与东南亚文明;(2)在近2-5年内将建成六个重点学科:民族学(东南亚人类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科技史、世界史;三个博士点:外国语言文学、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3)在近1-2年内将组建十个研究团队:中国东南亚关系研究团队、东盟区域合作研究团队、东盟信息处理研究团队、东盟教育研究团队、东盟法律研究团队等。

此外,博士点申报也在工作日程中,预计在未来三年内开始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此基础上,东盟学院将适时建设博士后流动站。

师资力量方面:(1)东盟学院现有在编人员11个,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2名,博士5名;(2)东盟学院有庞大的兼职师资队伍:聘请了前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为东盟学院名誉院长,老挝司法部叶葆和部长、原中国驻越南大使齐建国阁下、中国东南亚研究会副会长贺圣达教授、台湾东南科技大学吴新兴副校长、泰国清迈皇家大学王伟民等人为东盟学院客座教授。同时,东盟学院还通过课题招标的方式,让国内一批学者参与到东盟学院的研究队伍中,初步形成了基本团队;(3)东盟学院的未来师资队伍,根据规划,学院在编人员岗位数为70个,其中专业研究人员岗位64个。与此同时,学院将以柔性引进人才等方式,招集海内外优秀学术人才来我院担任专职或兼职教授。

(四)研究基地与机构设置

东盟学院现有五个省部级基地:广西科学实验中心(中国—东盟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基地)、东盟国家语言信息处理与教学实验室、东盟研究基地、中国—东盟政治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教育部东盟(区域)研究中心。

东盟学院还将设立如下实验室与研究所:东南亚领袖人物传记与口述史实验室,东盟区域合作研究所,东南亚文化多样性研究所,东南亚经济研究所,东南亚华人华侨研究所,东盟学院编辑出版委员会。

此外,东盟学院将在现有东盟展览馆的基础上建设东盟博物馆,将成立东盟研究基金会,建立东南亚研究工作站,面向全球招标东盟研究课题,资助国内外访问学者进行学术研究及著作出版。

(五)信息与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东盟学院将建成如下信息与服务平台:新闻与宣传平台,科研教学平台,面向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信息服务平台,东南亚研究成果数据库,东南亚热点及突发问题预警信息库,东盟资料信息库,东盟电视台,东盟出版社等。

(六)举办的学术活动与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举办首届全国研究生东盟论坛、中国东南亚研究高级研究专家第一次会议、区域合作背景下的中国-东盟合作研讨会、东亚智库论坛、中国-东盟国际木文化论坛等。

科研成果:出版《东盟参考》、中国-东盟丛书、广西与东南亚文库等。

此外,东盟学院一向重视对外交流,举办各种高端学术讲座,促进学术交流。

(七)东盟学院大楼(分主楼、专家楼、信息楼)

由广西省政府下拨专项经费1个亿在建的东盟学院办公大楼,现已完成主体工程,预计将于2013年4月投入使用。

二、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向

(一)专业一:东盟研究

该专业分有四个研究方向,分别为:东盟经济一体化研究、东盟政治与安全共同体研究、东盟法律研究、东盟区域合作研究。

(二)专业二:中国与东南亚文明

该专业分有三个研究方向,分别为:东南亚文化史、东南亚文化与公共外交、中国与东南亚关系。

(三)专业三:国际关系

该专业分有四个研究方向,分别为:东南亚政治发展、中国-东盟政治关系、东南亚政党政治、中国-东盟经贸关系。

以上各个专业的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学制为三年,一至二年为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三年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培养方式:1.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由导师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2.所有课程均采用讲授、自学、课堂讨论、由学生作专题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研究动态,并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入学条件

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其他条件如下:

1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要求。

3.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学费标准

学院每年给予新录取新生一定比例的公费名额。自筹经费学生所需学费,严格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文件收取。

五、报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国际教育综合楼)
邮编:530006
联系电话:0771-3265821
联系人:蒋老师


原标题:2015年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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