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英文名称为“GuangxiUniversity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注册地址为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学校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高等教育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设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有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监察室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
第三章 录 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提档比例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普通专科(高职)专业中如某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不满30人,则该专业不开班,录取的新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科(高职)专业就读。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对考生身体状况作如下要求:
(一)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医药类及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九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不搞“双轨制”。 收费标准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2015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1000元,按各专业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18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助学金,以及校内设置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困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以及“温暖”工程等奖、助学项目。
第二十二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二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中心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2686118(兼传真)
邮箱:gxgzsjyb@***
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广西科技大学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