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市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实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的目标,确保我县中职招生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导,以中职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推进职普教育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教体局成立高台县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盛学明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万尚荣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天彦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
张新虎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杨源明 县教体局副局长
单国成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 民 县职业中专校长
成 员:陈 耕 县职业中专党支部书记
葛发武 县政府兼职督学、职业中专副校长
丁在同 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李继明 县职业中专副校长
万 军 县职业中专副校长
闫叔河 县教体局职业与教育股股长
田 平 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谢万新 县教体局财务股股长
刘兴多 县教体局基教股股长
蒋秀玲 县教体局职教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闫叔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生对象
1.全县九年级学生。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的社会青年。
四、招生计划
2015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初中毕业生总数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分春秋两季进行。
五、招生原则
中职招生工作的总原则是: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教育秩序稳定,确保学生不流失。具体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一是行政统筹原则。县教体局统一部署全县中职春招工作;各初级中学和县职业中专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统一要求输送和接收新生。
二是强化宣传原则。各初中要和职业中专配合组织召开九年级全体学生动员会、家长会,向九年级学生和家长宣传职业中专 “三校生”高考成果和中职生就业前景。
三是学生自愿原则。中职春招必须本着家长、学生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职业教育,自愿选读专业的原则开展。
六、招生方式
春季招生实行九年级学生分流的方式,秋季招生以招收不能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25岁以下社会青年为主。
七、工作时限
春季招生从3月11日开始宣传动员,3月16日开始到职业中专报到,3月20日结束,4月10日前如果有学生流失,由生源校和职业中专共同负责。
八、学生管理
被职业中专春招录取的学生,由职业中专统一组织接送,县职业中专与原学校和学生家庭密切联系沟通,切实加强管理,严防学生流失。职业中专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春季班班主任,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困难家庭的学生实施生活补助政策。
春季招生到职业中专的学生,教学内容以确保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前提,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基础内容,做好择业观、创业观和就业观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提供的免费教科书由学生自带至县职业中专继续使用。职业中专要切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确保招生的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春学期结束时,学生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九年级毕业考试,合格后颁发初中毕业证。职业中专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将春秋两季招收的学生分为音体美高考升学、中职生对口高考升学和技能就业三个板块进行培养,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专毕业证书,愿意参加就业者,由县职业中专推荐安置就业。职业中专所有学生从取得中职学籍开始,即享受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教体局对县职业中专招收的新生实行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防学生流失。
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