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201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公示
在学校领导及各部门鼎力支持下,我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复试工作现已顺利完成。按《广东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暂行规定》(广东医政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现将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录取原则及待录取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监督。
一、复试分数线:
英语:38分,初试总分:127分。
二、拟录取原则:
1.原则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复试分数线;对上线的考生按总分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总分计分方法:总分=初试总分/3*0.5+复试成绩×0.5;
初试总分=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课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
根据〔2014〕16号文件规定有关办法,决定拟录取陈锦霞等7人为我校201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广东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2015年6月1日-6月12日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城大道1号行政楼428房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23808
电话:(0769)22896227 (纪检) 22896217(招办)
电子邮箱:gdmcyjszs@***
四、档案调取:
1.非定向博士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到我校,详见调档函;
2.定向博士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合同就业工作;
3.人事档案寄至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
4.对于及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培养合同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如需更改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或联系方式,请及时于与研究生学院联系。
5.考生必须按时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须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