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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上报普高招生专业限制条件的通知

  2015年05月11日15:55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院(系):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 卫生部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粤教继[2007]2号)的文件精神,现需各院(系)提交2015年招生专业的限制条件说明(无限制条件的填无),具体格式如下:

序号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限制条件说明

备注

化学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不招色弱色盲

 

文法学院

法学

 

请各院(系)于5月13日下午5点前,按附件1的版式打印纸质版(需盖章,院(系)院长(系主任)签名)提交到综合办公楼215室郭建老师处,同时把电子版按文件名 “XXX学院2015年普高招生专业限制条件说明”(EXCEL格式)发送到@***。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附件1:

XXX学院(系)2015年普高招生专业限制条件说明

  

序号

专业名称

限制条件说明

备注

1

 

 

 

2

 

 

 

……

 

 

 

 

附件2(点击下载):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部 卫生部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原标题:2015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上报普高招生专业限制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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