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5年广东省共有37所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工作,招收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其中,符合我校中职毕业生考对象和条件的专业与我校相关专业大类对应的广州市区试点院校有: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4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1、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学制
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专业原则上学制设为2年,因人才培养需要确需将学制设为3年的,由高职院校确定后报广东省教育厅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报考条件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二)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详见附件2文件摘要)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执行。
四、组织报名
1.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凡具备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及符合有关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学生普通高考报名的组织工作。每名考生只能获取一个普通高考报名号。
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指导考生进行网上录入报名信息确定等工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本市辖区内报名点的指导协调工作。高考补报名工作的要求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4〕22号)执行。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8—22日。高考预报名时,高考补报名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或市招办获取高考报名号后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n/pgbm)。广州市的高考补报名考生需登录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考生须按系统的要求和提示填报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必须先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以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的安全和方便个人信息的查询;
第二步:承诺诚信考试。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三步:校对基本信息。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认真校对本人基本信息。如无误则进入下一步,如有误请退出并向学校反映;
第四步: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准确填写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
第五步: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后,必须认真校对《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上的所有信息,确定无误后在系统上点击“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再作修改。
第六步:签名确认信息表。报名确认时,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必须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复核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等关键信息。在确认报名信息后,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交考生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报名系统上填写好《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含签名确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各报名点要切实加强对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考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
2.自主招生的报名组织
2015年3月中旬,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在选定的招生形式中自行选择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登录相关高职院校的网站进行预报名,在高职院校规定的时间内 凭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及有关报名材料,到高职院校确认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3.自主招生的报名材料与审核。
(1)考生到高职院校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3张照片分别粘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⑥《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见附件4);
⑦《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见附件5)。
(2)高职院校审核考生材料。高职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审核考生或中职学校提交的材料,并于3月底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核结果。
五、组织体检
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18日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参加考试。4月24日前,各招生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的考生名单。综合文化考试可由招生院校实行联考或单考的考试形式。4月26日前由招生院校对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考生进行面试或技能考核。面试或技能考核由各院校负责。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各招生院校根据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计算总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5月1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高职院校可制定免试的优录政策,获奖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上述免试、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由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七、录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综合文化考试与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束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5月10日前在信息平台上公示,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可调整到高考录取。
高职院校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高职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