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校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如下:
报考专业名称 | 加试科目1名称 | 加试科目2名称 |
国民经济学 | 《管理学》 | 《会计学》 |
财政学 |
金融学 |
产业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
统计学 |
金融硕士 |
税务硕士 |
保险硕士 |
法理学 | 《中国法制史》 | 《经济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刑法学 |
民商法学 |
诉讼法学 |
经济法学 |
国际法学 |
法律硕士(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中国哲学史》 | 《政治经济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写作》 | 《英汉互译》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数据库原理》 | 《管理学基础》 |
会计学 | 《宏观经济学》 | 《微观经济学》 |
旅游管理 |
企业管理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会计硕士 |
备注1.我校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备注2.同等学力加试工作在复试阶段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3.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