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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招生录取原则

  2015年06月30日17:47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5年招生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国家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择优录取(考生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福建省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平行志愿”一轮投档、两次征求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时,多可享受线下20分以内逐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外省填报我校考生按生源地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3.福建省本科二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面向福建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专项计划招生设1所院校和该校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我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多可享受线下20分以内逐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

4.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B类(含美术类、编导类)招生录取中,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本科B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6个专业志愿,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投档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1)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语文、外语。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生计划,经申请获批,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2)福建省编导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编导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专业综合分=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60%+专业统考成绩×2.5×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生计划,经申请获批,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5.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生源省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我校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

6.录取原则终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发布为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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