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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新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2016年12月06日11:08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应该如何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办理贷款时间:每年7月1日于10月15日贷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农信社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中心初审、推荐→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发放、划款到就读高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签订借款合同后,第一次发放贷款,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到贷款人业务受理营业机构,按合同约定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此后每学年发放贷款,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必须亲自到贷款人业务受理营业机构,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如遇借款学生勤工俭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回乡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的,可书面委托其共同借款人代为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金额是多少?

   根据学制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新生应提交哪些材料:

   (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开户行名称、账号及有关收费标准;(若因提供的学校账户信息错误导致贷款退回的,经办行(社)应及时通知学生提供正确账户信息并重新划款);开户行:莆田市工商银行仙游支行,开户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帐号:,行号:

   (6)向行(社)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申请书。

   ◆提示:高校入学新生可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下载《情况调查表》或向所在高中学校领取,按要求填写后,到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注意事项: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后,请立即把银行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农行)、助贷申请证明(信用社)或受理证明(国开行)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到学工处,进行系统确认。详情请咨询学工处:0594-7673360;招生办:0594-816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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