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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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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闽考院普〔2015〕31号

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招委〔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等高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 7月 1日 开始,到 8月 18日 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各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信息安全和宣传服务,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

二、各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报送调档比例,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录、退档、上传考生电子档案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限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我院将指定专人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投给该校的考生电子档案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该校,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有关高校完成在我省招生计划录取后,如再追加招生计划,必须向社会公布,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三、今年我省艺术类本科各批次招生继续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自动匹配确认考生录取结果。为确保匹配结果准确和提高录取工作效率,请各高校务必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录取规则,对符合本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退档意见,并按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退档意见提交给我院审核。

四、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我院尽快将录取考生名册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给有关高校。各高校要根据经我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等材料一并寄送给被录取考生。

五、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我院通过门户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招网上录取专栏”,发布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机构、联系方式、负责与高校进行工作联系的联络员名单、录取工作程序、各批次各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工作举报电话以及录取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请各高校凭我院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查询。所有涉及招生录取工作的事宜,高校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渠道,与我院进行联系沟通。

六、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13号)规定,我院将根据招生人数按每生35元的标准,向招生院校收取网上招生录取费,请各招生院校及时缴纳。户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联系电话:0591-86215629。

附件:1.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表

2.2015年在闽招生院校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点

联络方式回执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 年 6 月18

附件1

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录取时间安排表

一、艺术类

1.本科批

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 批次

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3) 时间

项目

本科提前批

本科A批

本科B批

投档

7 月1日 18时前

7 月9日 1 8时前

7 月23日 18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4日 10时前

7 月11日 10时前

7 月25日 10时前

审核

7 月5日 16时前

7 月12日 12时前

7 月26日 12时前

录取

7 月6日 18时前

7 月13日 12时前

7 月27日 12时前

汇总数据


7 月13日 18时前

7 月28日 18时前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


7 月14日 8时前

7 月29日 8时前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


7 月14日 22时前

7 月29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15日 10时前

7 月30日 10时前

审核


7 月15日 18时前

7 月30日 18时前

录取


7 月16日 18时前

7 月31日<,/SPAN> 18时前

汇总数据


7 月17日 18时前

8 月1日 18时前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


7 月18日 8时前

8 月2日 8时前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


7 月18日 22时前

8 月2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19日 10时前

8 月3日 10时前

审核


7 月19日 18时前

8 月3日 18时前

录取


7 月20日 10时前

8 月4日 10时前

汇总数据



8 月4日 18时前

公布本科 批降分征求志愿计划



8 月5日 8时前

降分投档



8 月5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8 月6日 10时前

审核



8 月6日 12时前

录取



8 月6日 18时前

录取结束

7 月7日

7 月21日

8 月7日

2.高职(专科批)

项目

时间

投档

8 月9日 18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8 月10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8 月10日 18时前

汇总数据

8 月11日 18时前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

8 月12日 8时前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

8 月12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8 月13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8 月13日 18时前

汇总数据

8 月14日 18时前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

8 月15日 8时前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

8 月15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8 月16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8 月16日 18时前

降分投档

8 月17日 10时前

录取结束

8 月18日

二、体育类

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4)  批次

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5)   时间

项目

本科批

高职(专科)批

投档

7 月9日 18时前

8 月9日 18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10日 10时前

8 月10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7 月10日 18时前

8 月10日 18时前

汇总数据

7 月11日 18时前

8 月11日 18时前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

7 月12日 8时前

8 月12日 8时前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

7 月12日 22时前

8 月12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13日 10时前

8 月13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7 月13日 15时前

8 月13日 18时前

汇总数据

7 月13日 18时前

8 月14日 18时前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

7 月14日 8时前

8 月15日 8时前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

7 月14日 22时前

8 月15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15日 10时前

8 月16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7 月15日 18时前

8 月16日 18时前

降分投档

7 月16日 10时前

8 月17日 10时前

录取结束

7 月16日

8 月18日

三、文史、理工类

1.本科提前批

确定调档比例

项目

时间

7 月6日 16时前

第一志愿投档

7 月7日 10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8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7 月8日 18时前

参考志愿投档

7 月9日 16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10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7 月10日 15时前

汇总数据

7 月10日 18时前

公布征求志愿数据

7 月11日 8时前

征求志愿投档

7 月11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12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7 月12日 12时前

降分投档

7 月12日 15时前

审核、录取

7 月12日 18时前

录取结束

7 月13日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

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6) 批次

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7)    时间

项目

本科一批

本科二批

模拟投档

第一次 7月 11日 8时前

第二次 7月 14日 8时前

7 月27日 8时前

高校自主招生(本科一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一批)

7 月13日 9时前投档

7 月14日 10时前录取结束

7 月27日 9时前投档

7 月27日 18时前录取结束

确定投档比例

7 月14日 16时前

7 月27日 16时前

正式投档

7 月15日 12时前

7 月28日 1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17日 10时前

7 月30日 10时前

录取、审核

7 月18日 10时前

7 月31日 10时前

汇总数据

7 月19日 18时前

8 月1日 18时前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

7 月20日 8时前

8 月2日 8时前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

7 月20日 22时前

8 月2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21日 10时前

8 月3日 10时前

审核

7 月21日 18时前

8 月3日 18时前

汇总数据

7 月22日 18时前

8 月4日 18时前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

7 月23日 8时前

8 月5日 8时前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本科二批降分)

7 月23日 22时前

8 月5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7 月24日 10时前

8 月6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7 月24日 16时前

8 月6日 16时前

录取结束

7 月25日

8 月7日

3.高职(专科)批

项目

时间

(一)公安类


投档

8 月9日 8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8 月10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8 月10日 18时前

(二)其他类


投档

8 月11日 18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8 月12日 12时前

审核、录取

8 月12日 18时前

汇总数据

8 月13日 18时前

公布第1次征求志愿计划

8 月14日 8时前

第1次征求志愿投档

8 月14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8 月15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8 月15日 18时前

汇总数据

8 月16日 18时前

公布第2次征求志愿计划

8 月17日 8时前

第2次征求志愿投档

8 月17日 22时前

提交预录取名单

8 月18日 10时前

审核、录取

8 月18日 12时前

录取结束

8 月19日

附件2

2015年在闽招生院校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点

联络方式回执单

学校代码

(福建省编

4位代码)

 

学校名称

(盖章)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注:1.“学校代码”须以《福建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中公

布的学校代码为准。

2.本回执单请于 6月 30日 前电邮至fjsksypzc@***。

3.联系方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0591-86215826、86215678;

传真:0591-8784155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5 年 6 月19 印发


原标题: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考试 录取情况
手机版: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录取时间、录取结果、分数线、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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