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
工作安排的通知
闽工院〔2015〕研1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导师能力与责任,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培养单位和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本通知规定时间认真组织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培养单位综合考虑今年招生实际情况、学科特点及学位点的评估和发展、师资队伍水平、导师科研成果与经费、师德表现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情况,参照《福建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闽工院研〔2013〕5号)和《福建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闽工院研〔2015〕3号),经过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和研究,制定不低于上述文件中关于导师遴选条件的《培养单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办法》。
二、相关说明
1.本次招生资格确认的对象为2014年受聘为我校的硕士生导师,确认后具有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本年度新增的硕士生导师同时获得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三、相关要求
1.6月26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符合招生资格条件且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表》、名单汇总表、“培养单位招生资格确认办法”等材料各1份(均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2.请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确认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申请人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由培养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盖章。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确认结果的,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联 系 人:曾志刚联系电话:0591-22863085
电子邮箱:yjsc@***.cn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表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表.doc
2.培养单位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
附件2:培养单位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xls
3.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附件3: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目录.xls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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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年6月12日
原标题:2015年福建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