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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鼎市闽浙边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招生补招公告

  2016年04月01日08:02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5年福鼎市闽浙边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开设戏曲表演(越剧)专业,计划女25名。因办班所需,现公开补招4名学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补招专业、名额、学制
戏曲表演(越剧表演)专业,名额 4名,学制五年一贯制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缺陷、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在 4.8以上,一般要求身高160cm以上。
    3.年龄要求: 1999年9月—2003年12月。
三、报考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交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于 7月16日到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就办1120室报名,7月17日上午参加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学校单独组织,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下午参加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内容
1.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
2.舞蹈、武术、广播操(自选);
3.朗诵诗歌(或散文、寓言、台词)一首。
4.模仿表演一段
五、录取办法
考试试后,根据专业特点和需求划定专业分数线。上线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查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1.学费、住宿费、学杂费全免。
2.根据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发放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学院奖学金。
七、就业去向
学员毕业后,必须回福鼎市闽浙边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工作,否则按签订的协议进行经济赔偿,五年后未取得毕业证书,也要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八、其他事项
1.考生伴奏材料自备。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表演类专业,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经试读证明不适合表演类学习的学生作转专业或退回原籍处理。
 

原标题:2015年福鼎市闽浙边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联合招生补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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