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申请考核制是指对以公开招考方式报考的博士研究生,不再按原定科目进行初试和复试,改由导师组面试和学院考核确定是否拟录取的选拔方式。申请需由考生本人书面向报考学院提出,考核由报考学院组织实施。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报考方式为公开招考,报考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符合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1)国内2015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仅限申请026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031基础与前沿研究院);
(2)近2年(2013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校级或以上全日制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以学校文件为准)。
3、申请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三、实施方案:
1、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均含在学院招生总名额内。学院统筹协调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含申请考核)名额分配。
2、3月31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yz.***.cn“资料下载”)送交申请学院研究生科。
3、4月6日前,学院组织导师组(博导不少于3人,一般应包括报考导师)面试并书面记录考核表(yz.***.cn“资料下载”)。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拟录取申请人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成绩表(yz.***.cn“资料下载”)格式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被录取申请人仍可参加当年入学考试。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原标题:2015年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