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适应学校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构建多类型、分层次、分级别的大学生应用能力培养平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学生就业创造更多机会,滁州学院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定于2015年11月28日开展包装设计师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鉴定工种及等级
工种名称 | 工种代码 | 申请级别 | 鉴定费(元) | 报名联系人 | 备注 |
化学检验工 | 30-023 | 高级 | 234 | 材料与化工学院 吴霖生 | 1、鉴定费根据安徽省皖价费〔2004〕198号文件和滁政办〔2010〕108号文件核定。 2、证书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印制,全国通用。 3、各工种等级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
中级 | 180 | ||||
初级 | 144 | ||||
食品检验工 | 30-024 | 高级 | 234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贾小丽 | |
中级 | 180 | ||||
初级 | 144 | ||||
包装设计师 | 46-689 | 高级 | 288 | 美术与设计学院 江涛 3511019 | |
中级 | 225 | ||||
初级 | 171 | ||||
室内装饰设计员 | 46-682 | 高级 | 288 | ||
装饰美工 | 6-21-08-01 | 高级 | 234 | ||
中级 | 180 | ||||
初级 | 144 | ||||
电子设备装接工 | 6-08-04-02 | 高级 | 288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石世忠 | |
中级 | 225 | ||||
初级 | 171 | ||||
电子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 6-08-05-01 | 高级 | 288 | ||
中级 | 225 | ||||
初级 | 171 |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20日。
2、考试鉴定时间:2015年11月28日。
三、报名方式
所报工种与本专业对口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缴费,其他学院的学生既可到相关学院报名,也可到琅琊校区综合楼学院104室报名,详见附件一。联系人:朱孙霞 电话 。
四、报名咨询电话:3511902
滁州学院学院
滁州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滁州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报名须知
附件2:各工种等级申报条件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须知(学生)
一、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本校学生由各学院统一开据毕业生证明);
3、小二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用于备案表和证书);
4、安徽省职业技能备案表(纸质A4手写)
5、先做电子档的“预报名表”(手录,切勿复制粘贴),然后在做电子档“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两个表分工种、等级汇总且考生顺序一致,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列设置为文本格式且不留空格,用优盘拷贝报朱孙霞老师);
6、个人电子档照片(照片像素为:宽200高280,免冠白底,大小不超过200K,照片格式为jpg格式,要求和纸质照片同底,照片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集中报名的单位,将考生电子照片分工种放到新建立的文件夹中(用优盘拷贝报朱孙霞老师)。
7、纸质资料提交顺序:1、安徽省职业技能备案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明。交朱孙霞老师)
二、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 朱孙霞 魏雪光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须知(社会从业人员报考)
一、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A4纸打印);
2、毕业证复印件(可用户口簿本人信息栏初始学历复印件代替,鉴定报名人员必须是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小二寸照片3张(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备案表和审批表上各贴一张,剩余一张贴1\4到备案表右上角拐角处,贴照片时用胶棒贴!);
4、备案表、审批表(备案表和审批表必须手填,审批表为双面打印,个人信息及业绩考评记录需完整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填“同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电子档的预报名表先做(手录,切勿复制粘贴),然后在做报名登记表(可复制粘贴),(两个表分工种、等级汇总且考生顺序一致,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列设置为文本格式且不留空格,用优盘拷贝交朱孙霞老师);
6、个人电子档照片(照片像素为:宽200高280,免冠白底,大小不超过200K,照片格式为jpg格式,要求和纸质照片同底,照片以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集中报名的单位,将考生电子照片分工种放到新建立的文件夹中(用优盘拷贝交朱孙霞老师)。
(纸质资料摆放顺序:1备案表2审批表3毕业证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交朱孙霞老师)
二、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朱孙霞 魏雪光
联系电话:0550-3511902
附件2:各工种等级申报条件
职业名称 | 职业等级 | 申报条件 |
室内装 饰设计员 | 三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③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包装设计师 | 四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相关职业(物流、印刷、机械、食品、材料、艺术设计等)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包装设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
三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包装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包装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②取得包装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④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⑤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 |
装饰美工 | 五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③本职业学徒期满。 |
四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
三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
化学检验工 | 五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
四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 |
三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
食品检验工 | 五级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③本职业学徒期满。 |
四级 |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③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
三级 | 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③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
电子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 五级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
四级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4)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连续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
三级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4)取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
电子设备装接工 | 五级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本职业学徒期满。 |
四级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连续工作7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 |
三级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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