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办法
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各类别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类别 | 项 目 | 等 级 | 分 值 | 备 注 |
普通 高中 | 综合优秀生 | 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 地(市)级 | 15分 | 证书 (省级可申请免试入学) |
县(区)级 | 10分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 | 地(市)级三等奖 | 2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可申请免试入学) |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 15分 |
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
| 30分 | 专利证书 |
高中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20分 |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
中级 | 10分 |
初级 | 5分 |
文体特长生 | 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 省级三等奖以上 | 10分 |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
地(市)级三等奖以上 | 8分 |
县(区)级三等奖以上 | 5分 |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 | 十级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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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 8分 |
八级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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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含田径类、球类、游泳类) | 国家二级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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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加试:声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器乐 体育加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 | 分为五个等级,每上升一个等级加2分,高限10分。 | 10分 | 加试通过的考生,具体加分等级根据学院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
1.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若有其它加分情况,需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3.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原标题:2015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加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