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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2014年12月24日17:28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自2013年实施单独招生以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立足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目标,录取了一批素质好、能力突出的学生。为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探索多元化的招生机制,结合学院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5年面向江苏省普通高中试行 “校长推荐制”录取方式,(以下简称“校长推荐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强、学科成绩良好、职业志向明确、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中学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
1.申请基本条件:江苏省内生源基地中学。
2.推荐校长须是高中的法人代表,并向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提交《2015年“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即获得2015年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的资质和名额。
4.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在学校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倾斜力度,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社会教育公平。

三、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职业志向明确;
(3)综合素质强,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4)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基础学业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者。若特长较突出,报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放宽标准。
2.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
(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四、具体实施要求
1.中学遴选过程应当具备至少以下程序:
(1)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和程序并公布;
(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3)公示终确定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
(4)遴选全程须公开透明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学校须在推荐完成后及时向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遴选方案和实施程序;
(2)报名名单与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反馈情况;
(4)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明确、具体、个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
3.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学校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获得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推荐学生获得免文化测试资格。

五、违规处理
1.具有推荐资质的学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该学校推荐资质二年。
2.获得推荐的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附则
本《方案》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213164       邮件:zsb@***.cn
咨询电话:(0519)86335008  86335009(传真) 
联系人:雷老师、施老师
申诉电话:(0519)86335028 
联系人:胡老师


原标题:2015年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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