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缺额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管理局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原省卫生厅、省委编办、省发展和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14〕4号)等文件,我校2015年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理工类100名,共报到92名,缺额8名,为做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确保2015年招生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遴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有关说明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重点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本、专科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经过学习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本科免费医学生)。免费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免费医学生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免费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6年。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相应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报到就业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科),经招收录取纳入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者,3年或2年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
毕业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免费医学生因自身原因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按协议要求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培训费和生活补助费等),同时按以上已享受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一并缴入省级国库。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省卫生计生委将建立免费医学生的诚信档案。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违约行为将予以记录和公布,并记入人事档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再招聘。
二、报名说明
1、 2015级录取报到的云南省省内农村生源理工类临床医学专业;
2、遴选原则:结合学生报名情况,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生源地进行选取。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前。
三、定向省属计划表
省份 | 定向县 | 科类 | 专业 | 缺额计划 |
云南 | 临翔区 | 理 | 临床医学 | 1 |
云南 | 安宁市 | 理 | 临床医学 | 1 |
云南 | 香格里拉县 | 理 | 临床医学 | 1 |
云南 | 弥勒市 | 理 | 临床医学 | 1 |
云南 | 砚山县 | 理 | 临床医学 | 1 |
云南 | 富宁县 | 理 | 临床医学 | 1 |
云南 | 通海县 | 理 | 临床医学 | 1 |
云南 | 蒙自市 | 理 | 临床医学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