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7年拟在浙江省招生专业及选课科目范围如下:
层次 | 专业(类)名称 | 选考科目数 | 选考科目范围 | 类中所含专业 |
本科 | 金融工程 | 3 | 物理 化学 技术 | |
本科 | 统计学 | 3 | 物理 化学 技术 | |
本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物理 化学 生物 | |
本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 | 不限 | |
本科 | 市场营销 | 0 | 不限 | |
备注:
1.选考科目范围为0门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2门或3门的,考生自主选择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2.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情况等,结合选考科目范围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原标题:2015年巢湖师范专科学校2017年在浙江拟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