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油专[2015]1号 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本具体实施方案正报教育厅审批,可能有变,终以教育厅批复件执行! 依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单独考生招生工作的命题、考试与评卷。为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具有专业潜质的考生入校,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各专业均不限文理,不限生源类别。 报考导游和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职高类考生报考中德合作办学的三个专业,只能在我校学习三年,不能到德国接本。 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三、招生计划 2015年拟在以下27个专业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共计1700个计划,全部为普通专科,其中有三个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如下表:
学费及住宿费:学费5000元/年/人(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4000元/年/人),住宿800元/年/人。 四、报考形式 考生只能选择类别A、B、C中的一类专业报考。填报A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工业设计一个专业,填报B类、C类的考生可填报所在类别的1-6个专业。 各类别考试内容不同,考生不可跨类填报。(如果出现跨类填报,考生填报第一专业所在类有效,所填报的其他类别专业无效。)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A类、C类: B类: 2.专业素质测试 (二)免试录取资格: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1、2其一者具备免试资格,只能申请免试录取到与证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免试录取考生成绩按同类考生高分记。 免试录取申请:申请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招生就业网上下载免试申请表填写打印,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以便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学校免试入学条件。 (三)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加分资格: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达不到免试资格的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学校主办的校级职业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获得工作所在单位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或工作所在单位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1者可申请加分50分;符合条件2、3其一者可申请加分30分。每位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加分项不累加,取其高奖项予以加分。 加分申请:申请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加分的考生须在招生就业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填写打印,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加分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以便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学校加分条件。 符合加分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予以公示。 六、成绩构成与录取 (一)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加分。 (二)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分类划定提档线。 (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总分出现相同时,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优先。 (四)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考试情况酌情调整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五)我校是否参加二志愿录取视一志愿录取情况而定。 (六)如考生放弃录取机会,请于5月4日前与学校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七、报考须知 (一)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校的单招方案,于2015年4月10日10:00―4月14日10: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自认为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填写与证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志愿,是否符合在领取准考证前由学校确认。 (二)交付费用:已确认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成功的考生须在4月17日8:00―4月21日8:00到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直接缴纳考试费150元整。缴费方式有以下三种: 1.通过当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直接缴费。缴费时需向当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提供以下两条信息: 2.通过当地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以电汇方式(好用随时到帐的电汇支付方式)汇款到我校指定邮政银行账户,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单招考试费:考生号(14位的)”信息,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等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3.也可在此期间直接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图书馆一楼119)现场交费。 注:缴费后请妥善保管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到校参加考试时凭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以上三种缴费方式首选第一种,实在不行再选择其它。 缴费及准考证信息查询:考生于2014年4月23日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的“单独考试招生”专栏,利用“信息查询”平台查阅缴费情况及准考证编排,注意考场号和座位号。 (三)准考证发放: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向我校足额交付考试费的考生于4月24日持由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身份证、汇款凭单或收据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图书馆楼119)获取收据、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概不退款。 (四)考试要求:考生于4月25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4月29日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的“单独考试招生”专栏查阅成绩。 (六)录取结果查询:5月12日考生可在学校招生就业网的“单独考试招生”专栏查询录取结果。 (七)发放通知书:5月15日开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留的联系方式投递)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如通讯地址有变更,请提前与学校联系。 八、入学和复查等事宜 根据国家规定对入学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组织保证 (一)严格按照《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管理办法》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分管此项工作的校领导负责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纪律监察、考试考核、宣传录检、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努力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三)建立专家库和试题库,进行随机组合。 (四)选派认真负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监考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六)制定《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十、咨询、监督、申诉事宜 (一)咨询招录政策、工作流程、参考分数等问题 部门:招生就业处(图书馆楼119室) (二)咨询办学定位、教授课程、毕业去向等问题 机械系:0314-2374583、董英娟;电工系:0314-2377144、毕磊;热工系:0314-2374616、段兴华;化工系:(环境)、(生化);管理系:0314-2375598,范银刚;计算机系:0314-2375686、衡军山;汽车系:0314-2375599、邱全进;外旅系:0314-2376755、柳玉民;中德合作办学咨询:、章默涵。 (三)咨询住宿预约、在校吃住等生活方面的问题: 后勤集团0314-2375188、2375199,住宿预约:0314-2375111。 (四)咨询交付单招考试费用过程中遇到问题: 财务处:0314-2376768。 监督、申诉电话:0314-2377017。 备注:因时间紧张,我校有关单独考试招生的信息将通过招生就业网的“单独考试招生”专栏发布,不另行通知,特此提醒。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单独考试招生,谨防上当受骗。 |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