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集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2个,专业学位1个(教育硕士)。学校现有研究生导师24名,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学校坚持面向和服务基础教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深入推进内涵建设,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办学环境明显改善,逐渐形成结构合理,特色突出、服务地方社会的人才培养体系。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名额
2015年计划招生50人(含学术型研究生2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这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交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和至少8门国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⑥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我校只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n或http://yz.***;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准考证: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手机必须确保在入学前不更改号码)。
6、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发准考证、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采用国家统一命题,其它课程均由我校命题。
3.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5年3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5.复试: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名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参考书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于4月初以后到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材料,享受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带上述证件外还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教育硕士学制2年。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
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内优秀奖学金不重复享受。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优秀研究生。
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按照不同年级、文理分科的原则,以在校研究生基数的30%予以支持,每生每年8000元。
获得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4)研究生校内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二、三等奖学金的数额分别为该学年在校研究生人数的3%、5%、8%。一等奖学金4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
4.研究生学费、助学金、奖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招生查询:
有关信息可在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咨询电话:0472-6193087 E-mail:btzsj@***
传 真:0472-6193087 学校代码:10127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人:张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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