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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2018年04月10日15:30  包头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14号)有关精神,和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3月25日下午 14:00-17:00 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期不予办理。(地点:研究生处 办公楼410室)

(二)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向研究生处提供下列材料:

1、《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表》(表格下载中下载);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要求双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相关认证报告;

应届考生:应届考生分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这两类应届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学士学位证书的仅提供毕业证书,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进行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或学籍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和在线认证报告。

5、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学校)政审材料(政审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复试时上交);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

应届本科生:(含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

往届本科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7、1寸免冠照片3张(体检表用1张,复试资格审查表2张);

8、其它材料:考生可自愿准备能够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自行装订供复试小组审阅。

二、复试缴费:

从2014年起,我区研究生招生复试费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网上收取。

(一)收费标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3]497号,见附件)的规定,研究生考试复试费为每人每科60元,艺术类每人每科80元。

(二)收费流程

1、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开发研究生复试网上缴费系统,并于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开始前开通。

2、区内各招生单位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网上设定各招生专业复试考试科目数、考试时间、缴费时间等参数。

3、各招生单位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4、有复试资格考生自行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其中调剂考生须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录入本人自然信息和调剂信息后,再行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复试,无论复试成绩是否合格,费用一律不予退还。(考生交费地址2015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登陆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6位。

三、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复试期间,各科目的考试、考核及面试均须通过指静脉验证进行考生身份识别,防止冒名顶替。

(一)英语:

英语考试由研究生复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30-10:30,考场另行通知。

(二)专业复试:

专业课考试由专业工作组组织,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下午14:30-17:30,考场另行通知。

(三)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课考试由专业工作组组织,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下午17:30-19:30,考场另行通知。

(四)体检:3月27日上午8:00,由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收取)。

(五)面试:3月27日上午9:30,考场另行通知。

四、复试后工作:

(一)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处公布复试结果,考生到研究生处网页查看复试结果。

(二)考生复试合格后,在接到复试合格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拟录取通知。

(三)关于调取初始试卷工作的安排:复试后,对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研究生处向调剂考生的原报考院校发函调阅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试卷,做后审核,考生需配合研究生处与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取得联系,催促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尽快将试卷寄往我校。

(四)往届考生须在6月10日前将其人事档案调出并寄到研究生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后1周内将其人事档案调出并寄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对考生档案进一步审查,如发现不能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供研究生处审查,如在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研究生处根据考生档案审查结果、公示情况、调剂生初试试卷审核情况以及结果确定终录取名单,并在全国研究生录取检查会议后公布。届时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七)《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20日后发放,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表》中所填邮寄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考生(填写“自取”的由考生本人领取)。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研究生处将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发放名单以供考生查询。

五、交通路线:

(一)乘车路线:

1、从包头东站乘坐5路、10路公交车到包头师范学院站下车即可(东站下车离学校较远),车费2元。

2、从包头站(沼潭站)下车乘坐46路公交车到包头师范学院站下车。也可坐出租车,车费20元左右。

温馨提示:包头市有两个火车站,分别为包头站和包头东站,两站相距30公里

(二)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包头春季天气多变,请考生注意添加衣物。

(三)联系电话:0472-6193085  0472-6193087

(四)研究生办公地址:包头师范学院办公楼410室
六、举报电话:

0472-6193083 0472-6193011

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3月20日


原标题:2015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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