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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内蒙古医科大学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30日10:09  内蒙古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内蒙古医科大学联合培养2015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下同)的要求,结合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内蒙古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1、复试工作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的联合指导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博士教育办公室与内蒙古医科大学民族医学(蒙医)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办公室联合组织实施,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协助指导。

2、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民族医学(蒙医)专业特点,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正高级职称的本学科专家和2名秘书组成,复试专家中5人均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复试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复试提出录取意见,秘书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1)。

复试要求有程序、有现场记录、有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各复试小组结束工作后,将考核表及时上交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3、成立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

严格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提供的复试名单及比例进行复试。复试比例为1:1.2~1.5。

三、复试内容及评价

1、资格及素质审核

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包括面对面的交流,重点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

2、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并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民族医学(蒙医)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技能考核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国语能力测试等进行综合测试。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70%。

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本专业培养所需要的潜质。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30%。

5、体格检查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精神考生可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以上级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学体检标准,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形式

复试小组将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答辩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按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录取的原则: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精神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初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成绩排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七、考生必须确保自己提供的各项信息、科研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八、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3日下午2:30—5:30;

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蒙医药学院会议室(金山校区B座2楼)。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

 


原标题:2015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内蒙古医科大学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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