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三、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四、志愿填报方式及缴费
1、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http://www.***.cn/)进入我院自主(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黑龙江省有关单独招生规定和我院单独招生方案,并按照黑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现场确认及缴费
报名费:100元/人,考生于现场确认时交考点;
现场确认日期及方式:考生于4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考试费和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黑龙江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英语、语文。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黑龙江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
3、免试及加分政策:
(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英语、语文二门均达到B等以上,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2)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文化考试免考,按满分计。
加分项目(分值含在复试中)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6分、22分)。
(2)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8分、15分)。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一、二、三名分别加30分、26分、22分)。
(4)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四至六名或者在地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20分、18分、15分)。
(5)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加30分;
(6)其他加分政策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3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录取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根据单独招生规定,如果未招满,则剩余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夏季统一招生录取中完成。
3、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各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职高对口招生考试)
七、新生待遇
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
八、联系方式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10-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编:101601
网址:http://www.***.cn/
黑龙江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哈尔滨江北利民开发区南京西路